日期:2015-11-18 点击:801次 作者:未知
发文号:粤人社职鉴[2015]54号 发布时间:2015-11-05 15:23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考试院),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的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统计局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6号)和2015年10月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停止计算机操作员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发文之日前已完成鉴定考核且成绩通过的考生,须于
二、对已报名且缴纳鉴定费但未开展鉴定考核的考生,一律退还已缴纳的鉴定费,不得继续开展鉴定。
三、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人:樊雅卷020—83305821(职业名称规范)、饶馨020—83363069(考务管理)、郭权峰020—83372611(系统维护)、林燕丹020—83300753(财务收费)。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