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18 点击:2249次 作者:未知

阜城人民路某玉器店销售玉器时,伪造玉器检验结果。记者昨日获悉:除了退货外,市工商部门对经营者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责令改正,并罚款3500元。
几个月前,张女士在阜城人民路某玉器店,花7300元购买了一只翡翠手镯,后来发现商家给的鉴定证书,鉴定单位和钢印不一致,怀疑有假。交涉无果,张女士请求工商部门帮忙鉴定,要求退货并支付其因之花费的来回路费等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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