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一家玉器店开具虚假鉴定证书
日期:2013-10-18 点击:1357次 作者:未知
阜城人民路某玉器店销售玉器时,伪造玉器检验结果。记者昨日获悉:除了退货外,市工商部门对经营者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责令改正,并罚款3500元。
几个月前,张女士在阜城人民路某玉器店,花7300元购买了一只翡翠手镯,后来发现商家给的鉴定证书,鉴定单位和钢印不一致,怀疑有假。交涉无果,张女士请求工商部门帮忙鉴定,要求退货并支付其因之花费的来回路费等合理开支。
接投诉后,市工商部门执法人员立即与经营者联系,证实了消费者反映的情况,但经营者坚称手镯和证书没有任何问题。7月30日,工商部门委托“国土资源部广州矿产资源监测中心”,对该《宝玉石鉴定证书》进行鉴定。
8月份,该监测中心向工商部门出具复函,指出虽然证书标称鉴定单位是“国土资源部广州矿产资源监测中心”,但盖的钢印却是“云南省珠宝饰品监督检验所检验专用章”,该鉴定证书是仿冒的。
根据鉴定结果,工商执法人员责令该经营者退回货款7300元,并赔偿消费者合理开支300元。10月15日,市工商部门对经营者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除了责令改正外,还给予罚款3500元的处罚。
记者 牛桂芹 通讯员 潘继昌